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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8-28来源:人员机构点击:702
   

 

机关各部门、各系部:

为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充分调动我院广大科技人员投身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使科技进步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成为我院内涵建设强有力生长点。根据《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现将我院组织申报2011年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两年(20092010)完成南通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省级及以上高新产品、省级及以上新品种以及其他重大科研成果,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属于下列范围的科技成果,可以推荐申报2011年度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技术发明类成果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获得相应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并且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述发明中,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等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使用各种方法获得的新物质和新物种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二)技术开发类成果

技术上有重要创新,形成了产业的核心技术或名牌产品;或者是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了装备和改造,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者经过科学实验取得可靠数据,经较大面积或范围生产试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重大工程类成果

列入国家或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成果,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集成或者创新,并且通过工程验收一年以上,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社会公益类成果

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并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生态效益。提交的论文应在20101230日前公开发表。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2011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将采用网上评审,申报单位可在“南通科技网”下载《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系统》(网址:http://kjj.nantong.gov.cn/),按照系统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附件材料均需扫描、粘贴在《申报书》正文后面,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1、推荐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组成,内容应与上报的电子版一致,从系统生成打印,装订成册,纸型为A4,竖装,字型不小于5号字。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的附件材料应是扫描前的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装订后的推荐材料不要另加封面。

2、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包括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新药批准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证书等,其中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须系原件。

3、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论文、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环保证明、效益证明及其他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其中查新报告须一年内由国家、部、省认定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效益证明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税收证明须加盖税务专用章。

三、其它事项

l、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连续两年申报市科学技术奖未获奖的成果(含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成果),不得再次推荐。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3、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必须取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许可证的,而尚未得到批准或领取许可证的,不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42011年市科技进步奖实行限额申报,我院不超过3项。

52011年度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市收取每项300元评审费。

6、本通知未尽事宜可咨询院科技处。电话:81050513

四、申报时间

2011年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922日,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逐一导入申报系统,生成汇总文件软盘,经院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中心(南通市环城南路122)

 

                                 科技处

                               201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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