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N(2012)005 号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因2012年新生军训需要,欲订购学生军训用品一批,面向社会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军训用品招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涤棉迷彩服装 (长袖上装、裤子、帽子、帽徽、肩牌) | 以样品为准,款型及工艺同样品,符合江苏省纤维检验局要求的军训服质量标准(专业生产厂家生产) | 套 | 2200 | 数量以实际报到数为准 |
2 | 解放鞋 | 军需用品(专业生产厂家生产) | 双 | 2200 | |
3 | 外腰带 | 军需用品(专业生产厂家生产) | 根 | 2200 |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提交市级以上纤维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等文件复印件(限上衣和裤子,投标时须带原件验证,中标后凭原件签订合同,不要封进投标材料内);
2、投标法人及产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明;
6、投标限价及报价要求:(1)、本次招标限价为 72元/套;(2)、投标商在投标报价时须按我院所提供的清单顺序分件报价,需写明本次用品的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包装费、往返运费、所需附件、辅材单价、税费及学校送检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7、投标样品:涤棉迷彩服装(长袖上装、裤子、帽子、帽徽、肩牌)、解放鞋、外腰带。所有样品送至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武部(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三、无效的投标:
1、报价高于限价;
2、超时送达;
3、投标文件未密封;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5、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类别;
6、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规格与标书要求不符;
7、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8、没有提供有关资质证明等证件。
9、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四、投标时间:
五、开标时间:
六、供货时间:
军训用品由中标供应商免费将用品送货上门到学校的指定地点,并安排人员发放,发放多余的军训用品由供应商运回,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标书接受部门: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武部。
各投标商请于规定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要求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联系电话、联系人)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送达我院人武部(投标时须带营业执照等原件到人武部验证)。
八、付款方式:
货经检验合格,在发放给新生后付货款的70%,余款待新生军训后付清。按学校实际发放数量计算货款,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
九、评标原则:
由我院学生军训用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产品质量、服务、交货及投标商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十、说明:
1、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2、投标商向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标书,即表明响应我院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投标商在提交标书和样品时,还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信誉保证金(5000元)。开标后,未中标的,可立即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中标的,签定合同后此款转为质量保证金,在此项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能保障用品供应,经使用后无质量问题一次退清(以上保证金一律不计息)。
3、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订合同,若发生中标商拒绝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我院将其视作该中标商放弃此次中标权,该中标商所交纳的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我院有权决定第二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商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商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5、实际供应的军训用品按照样品验收。如发生规格、型号等低于样品要求的,该中标商所交纳的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追究中标商的相关责任。
6、本次招标工作接受我院纪检监察处监督,各投标商如对我院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有所怀疑,可向我院纪检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513-81050510。
7、本文件有不明确之处,请与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武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3-81050530 13275293020
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邮编:226007
十二、本标书的解释权归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