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卫处设立失物招领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为方便师生,保卫处即日起设立“失物招领处”,放在求真楼一楼大厅。
1、请将拾到的物品交至立德楼大厅保安处(电话:15651312110,短号88110),并填写好登记表;
2、失主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或身份证)于上班时间到立德楼107室找李老师(82189)登记、领取;
3、保卫处将根据拾物的贵重程度给与拾物者相应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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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师生,保卫处即日起设立“失物招领处”,放在求真楼一楼大厅。
1、请将拾到的物品交至立德楼大厅保安处(电话:15651312110,短号88110),并填写好登记表;
2、失主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或身份证)于上班时间到立德楼107室找李老师(82189)登记、领取;
3、保卫处将根据拾物的贵重程度给与拾物者相应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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