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05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院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擅自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擅自留住本宿舍内。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擅自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否则按治安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