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志刚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3609

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2023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2023届毕业生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补考课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获得毕业资格,且毕业设计或论文(实习)良好及以上(或≥80分);

3.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用工协议》或升学;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对照评选条件,学生填写《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学院在学生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68日之前(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交学工处孙濛:

1)《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盖章);

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盖章)。



学生工作处

2023522



附件5-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班 级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学工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



5-2

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序号

学院

班级

姓名

获奖情况

论文成绩

就业单位






























注:1、《汇总表》电子档用EXCEL表格汇总;

2、“获奖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在校期间两次获得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时间。如:2020-2021学年获校三好学生,2021-2022学年获省三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