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长”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8   动态浏览次数:7178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进一步发挥班长在班级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进各班级的学风和班风建设,促进本系的学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一、考核总则

    1、班长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比本系“优秀班长”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作为各班长参加评比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省市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

    2、班长月度量化考核分=到岗到位考核分(30%)+工作实效分(40%)+材料考核分(20%)+班主任和学生评议分(10%)+奖励分,学期考核分等于各月度考核的平均分。

    3、由系党总支负责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论归入学生档案。每学年3月上旬系党总支公布第一学期班长量化考核分,每学年9月下旬系党总支公布第二学期班长量化考核分。

    二、基本要求

    1、能及时完成党总支、团总支和班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每月能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重要制度,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文明行为的教育,班级没有学生受处分。

    2、能严格对宿舍管理,防止各种宿舍违纪事件的发生。认真抓好班级“文明宿舍”建设,对学生宿舍内务进行检查。每学期有两次“文明宿舍率”>25%和“最差宿舍率”<6%。个人在寝室、班级起到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3、能狠抓学风建设,培养良好的学风和班风。能加强对学生出勤、课堂纪律、晚自习课纪律等的常规管理,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班级没有考试作弊现象。本人学习成绩原则上位于班级30%,不低于50%。

    4、能积极组织班级、团支部的文体活动,班级文化丰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活动,并能及时报道,积极打造班级的文化品牌。能调动其他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班级能荣获三等以上的团体奖。

    5、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对不良现象敢抓敢管。每月能及时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并及时上缴本班学生的考核表。

    三、考核内容

    (一)到岗到位考核:满分为30分

    1、考核内容:准时参加班长会议、按要求上好班会课、开好班级干部会议、积极组织班级活动等方面。

    2、评分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者得30分,迟到或早退每1刻钟内扣0.5分,请事假每1次扣1分,缺席每1次扣2分。

    3、实施办法:班长及时上缴检查表和签到等,管理人员月底统计公示。

    (二)工作实效考核:满分为40分

    1、考核内容;以所带班级的量化考核分为依据。

    2、评分标准:班长工作实效分=班级量化考核分×40%

    3、实施办法:由管理人员负责按月考核班级后,计算班务实效分并公示。

    (三)工作材料考核:满分为20分

    1、考核内容:班长认真完成晚自修签到表、指导学习委员认真完成课堂考核表、认真完成并准时上缴本班学生月度考核表等其他材料。

    2、评分标准:按要求及时上缴材料者得20分,每份材料迟缴每1天扣0.5分,缺缴的每1项扣2分。

    3、实施办法:班长及时上缴材料,管理人员月底统计公示。若某个项目平时难以考核,则平时统计时不计分,待学期结束一同计算。

    (四)工作评议考核:满分为10分

    1、测评内容:是否达到检查宿舍每周1次、召开班会每两周1次,主持班干部会议、组织班级活动、安全教育检查等每月至少1次。

    2、评分标准:按要求完成常规任务并由班主任学生评议,每少1次扣1分。

    3、实施办法:管理人员月底组织各班长完成,收发评议表,统计和公示;具体由管理人员组织班主任和班级5名学生(各占5分)参加测评后,取平均分。

    (五)工作奖励分:

    1、奖励项目:包括个人参加院、系的竞赛活动,班级学生活动出色,并有新闻报导等方面。

    2、评分标准:①本系竞赛班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②学院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③省级按系级加分的3倍计算,其他综合荣誉,每1次加2分。④省、市、院、系的网站和媒体报道每1篇分别加8、6、4、2分。

    3、实施办法:班长月底前提供相关材料,由管理员月底考核并公示。班长的累计奖励分上不封顶。

    四、优先考虑

    1、所带班级考核名列年级前3名,被评为“文明班级”。

    2、所带班级学生课堂和新生晚自修的学风良好,没有考试作弊现象。

    3、所带班级每学期有两次“文明宿舍率”>25%,没有最差宿舍。

    4、所带班级、团的活动在学院系部动态和本系和谐家园网站上及时报道,报道次数名列年级前3名。

    五、评比结果

    对于被评比为“优秀班长”的学生干部:

    1、颁发“优秀班长”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

    2、可以优先上报省、市、院“优秀学生干部”。

    3、优先考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预备党员的名额。

    4、存入学生档案,毕业时向优秀的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本条例解释权归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