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0   动态浏览次数:6637

各系,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二次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近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O12]20号),5月份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春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系、各部门要按照《紧急通知》提出的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发扬民主,切实做好本系本部门以及分管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

    1、检查范围

    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时限为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2、检查方式

    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抽查)相结合。

    3、重点检查内容

    (1)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2)各系、各部门在教育收费中对上级及学院收费标准及要求执行情况,实际收费及使用情况。

    (3)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情况。

    (4)各系、各部门在教育收费及使用方面的制度建设及实际执行情况。

   (5)各系、各部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6)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和对信访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处理情况,举报电话是否畅通有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处理是否及时。

    (7)系部、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

    (8)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9)对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案件)查处情况,是否存在瞒案、压案、查处不力等行为。

二、周密安排,突出重点

院财务、纪检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系、各部门要根据《紧急通知》的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分析薄弱环节,要重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各部门还要按照职能对系部、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检查,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院纪检、财务部门要在各系、部门自查基础上,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及群众反映意见有重点地开展检查和督查,坚决纠正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各系、各部门要主动邀请监督员对自查工作开展监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81050510,邮箱:jjjc@ntac.edu.cn),接受群众意见反映。

三、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规范高校”的创建活动

各系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学院“教育收费规范高校”的创建活动。相关部门要在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院的申报工作。

四、认真总结,迎接检查

各系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对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的措施对策建议等认真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填写《南通农院2012年春学期教育收费自查表》交纪监处备案(各系各部门将该表报纪监处林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jjc@ntac.edu.cn)。各系各部门要做好迎接省、国家检查(抽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