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曹洁洁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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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附件.zip  

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开展,选拔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及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大赛设两大赛道: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一)职教赛道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红旅赛道

1.公益类: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商业类: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或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的一个组别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我校学生须为团队负责人。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实际核心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一)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设创意组和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预计2023年4月份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参赛对象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二)红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随省赛通知下发)。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赛程安排

时间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310日

宣传发动

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大赛,动员学生和教师组队参赛,充分挖掘新项目、优秀项目和优秀学生

二级学院

410日

院赛

各二级学院组织院赛并推荐3-5个优秀项目到学校

二级学院

510

复赛

遴选8个项目晋级校赛决赛(职教赛道5个,红旅赛道3个);遴选出12个项目晋级省赛(职教赛道创意组、职教赛道创业组、红旅赛道各4个)

创业学院

5月中旬

校决赛

评选出一二等奖及其它奖项

创业学院

5月中旬-6月上旬

训练营

晋级省决赛的项目集训、优化

创业学院

5-6月

组织报名

省赛通知下发后,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学生进入国赛报名平台报名,完成报名项目数量任务

二级学院

、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校赛

职教赛道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若干;红旅赛道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大赛设优秀组织奖2个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获奖项目优先考虑校内立项资助推荐投融资对接享有在校及毕业后优先推荐工作岗位及创业实践的机会。

(二)省赛及国赛

1.职教赛道

上届省赛通知文件规定: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参加“专转本”考试可直接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具体政策以今年的省赛通知文件为准。

2.红旅赛道

上届省赛通知文件规定:获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在校学生(限排名前三)参加“专转本”考试可直接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具体政策以今年的省赛通知文件为准。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得奖项的相应奖励政策可参照上届省赛、国赛通知文件。具体政策以今年的省赛、国赛通知文件为准。

、作品报送

各参赛团队3月20日前提交报名表(附件1)、项目路演PPT或word版商业计划书等电子材料二级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整理、备存,用于完成国赛系统报名项目数量任务。

各学院4月10日前开展院赛。项目展示时间建议:职教赛道10分钟路演+5分钟答辩;红旅赛道8分钟路演+4分钟答辩。

各学院于4月12日前填写《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2),与重点项目的比赛材料(项目报名表、路演PPT、word版商业计划书等材料)打包发送创新创业学院电子邮箱254995261@qq.com。咨询电话:缪三红老师,13186589865,81050590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充分发动,精心指导。参照大赛相关文件精神邀请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力争有高质量的作品参赛。

2.各二级学院要以选拔赛为契机,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在学生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充分挖掘已经创业、有意愿创业、家庭有企业的在校生及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形成创业项目参赛。

3.按照省教育厅对各校的报名要求,经研究,各二级学院国赛系统报名项目数量任务如下:

学院

任务数

职教赛道

红旅赛道

园艺与景观工程学院

180

30

工商管理学院

180

30

机电与交通工程学院

80

20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80

20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80

20

合计

600

120

4.好的创业项目是一个不断创新、精心培育长期积累的过程,各个学院加强对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努力形成良好的教赛氛围,为在各类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1:报名表

2重点项目汇总表

3“互联网+”大赛评审规则

4:路演PPT制作及路演答辩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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