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课课堂教学基本程序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0-29浏览次数:144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理论课课堂教学基本程序规定

    1、预备铃响,学生文明、有序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2、课前5-10分钟授课教师进入教室,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班长向授课教师汇报学生出勤情况。

3、授课第一节课上课铃响,教室继续保持安静,班长喊起立,学生立正站好(或向教师集体问好:老师好),教师用请坐下示意学生统一坐下(学生若向教师集体问好,则教师需用同学们好大家好之类的话语回礼问候)。

学生上课因事等迟到,要先喊报告,经教师许可后,才能进入教室。

4、课堂教学时段内,教师应按照《课堂教学规范》、《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教学,注意维持课堂纪律,注意师生互动。

学生上课时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不看无关书籍,不做无关作业。课堂发言举手,经教师同意起立发方,发言完毕,经教师同意后坐下。

5、课间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座位。

6、课间上课铃响,教师宣布上课(班长可在教师宣布上课后喊起立,学生立正站好,教师示意学生坐下),学生安静坐好后,教师开始授课。

课间休息为10分钟,学生提前2分钟进入教室并坐定。

7、本次课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本次授课结束(教师宣布授课结束时,班长可喊起立,学生统一站立好后,教师宣布下课),学生文明、有序地离开教室(一般应让授课教师先离开)。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