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理论课课堂教学基本程序规定
1、预备铃响,学生文明、有序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2、课前5-10分钟授课教师进入教室,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班长向授课教师汇报学生出勤情况。
3、授课第一节课上课铃响,教室继续保持安静,班长喊“起立”,学生立正站好(或向教师集体问好:“老师好”),教师用“请坐下”示意学生统一坐下(学生若向教师集体问好,则教师需用“同学们好”、“大家好”之类的话语回礼问候)。
学生上课因事等迟到,要先喊“报告”,经教师许可后,才能进入教室。
4、课堂教学时段内,教师应按照《课堂教学规范》、《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教学,注意维持课堂纪律,注意师生互动。
学生上课时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不看无关书籍,不做无关作业。课堂发言举手,经教师同意起立发方,发言完毕,经教师同意后坐下。
5、课间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座位。
6、课间上课铃响,教师宣布上课(班长可在教师宣布上课后喊“起立”,学生立正站好,教师示意学生坐下),学生安静坐好后,教师开始授课。
课间休息为10分钟,学生提前2分钟进入教室并坐定。
7、本次课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本次授课结束(教师宣布授课结束时,班长可喊“起立”,学生统一站立好后,教师宣布下课),学生文明、有序地离开教室(一般应让授课教师先离开)。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