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进行自主学习,同时积极参加相关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更好地个性化发展和提升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经学校研究,根据学生在校(籍)期间取得的各类成果,准予其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允许申请替代学分的项目
以下各类项目,经学校相关主管单位的认定,可以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
1.学生考取所在专业指定的非毕业资格要求的第二个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获得国家专利,科技成果(产品、设计、工艺技术、方案等)被社会单位采纳、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3.学生在正式出版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作品等。
4.学生参加由学院或系部统一组织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方面的技能竞赛、创业或职生涯规划竞赛、体育竞赛以及文化素质方面的竞赛等。
5.学生参加由院、系统一组织的聘请校内外专家讲座。
6.学生参加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相应的成绩。
7.学生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如驾驶证等。
8.通过专接本考试的。
二、学生课外实践项目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的标准
学生课外实践项目学分评定标准
序号 | 学分类别 | 等级 | 替代学分 | ||
1 | 职业资格证书 | 非毕业资格要求的第二职业资格证书 | 2 | ||
2 | 制作发明 | 获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 | 创造发明 | 4 | |
实用新型 | 3 | ||||
外观设计 | 2 | ||||
软件版权 | 1 | ||||
3 | 发表作品(论文) | 核心刊物 | 2 | ||
4 | 技能竞赛、文体艺术竞赛、创业或职业生涯规划竞赛、人文知识竞赛、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等 | 国家级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秀奖(参赛奖) | 1 | ||||
省级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参赛奖) | 1 | ||||
市级 | 一等奖 | 1 | |||
5 | 科技成果 | 科技成果被社会单位采纳、应用 | 3 | ||
6 | 学术讲座 | 参加院校举办的学术讲座 | 5次 | 2 | |
7 | 英语证书 | 非英语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四级 | 2 | ||
8 | 计算机证书 |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 | 2 | ||
9 | 专接本考试 | 通过专接本考试的 | 2 | ||
10 | 驾驶证 | 在校(籍)期间获得 | 2 | ||
说明:参加一次院校举办的学术讲座计0.4学分,由组织单位考勤认定。累计学分达到1学分及整数倍的(不足1学分的不予受理,超出1的小数部分实行四舍五入),由组织单位考勤认定。
三、申请与审批的程序
1.每年3月的第一、二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外实践项目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活动组织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各系秘书汇总后交教务处。
2.学生申请经系部审核汇总后,在各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学生申请情况汇总,经系主任审批后,与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审核后认定学分。
3.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将审批汇总表及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返给系部保存,保存期限与试卷一样为学生毕业离校后3年。学分统一由教务处进行数据库记载处理与备案,并将学生所取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四、有关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替代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
2.学生成果的认定,必须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写明成果的名称,并附相关的奖状、证书、文件等(原件核实、复印件备案)。凡没有相关单位的证明不予认定。
3.学生取得的每项成果(包括证书、专利、论文、作品、竞赛成绩等),不能重复申请。
4.同一项目、作品等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以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认定成果,不能重复计算。
5.学生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市级以上(含市级)竞赛获得的成绩等,暂不予认定。
6.集体项目只允许前5名主要成员申请学分,每人按标准学分80%计算,不足1学分的不予受理,超出1的小数部分实行四舍五入。
7.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课外实践项目学分,并根据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学生课外实践项目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表
2. 学生课外实践项目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
附件1: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课外实践项目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表
系:
申请人姓名 | 学 号 | 联系电话 | ||||||||||||||||
专 业 | 年 级 | 班 级 | ||||||||||||||||
申请学分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专利科技成果 | 发表作品(论文) | 技能竞赛 | 文体艺术竞赛 | 创业或职业生涯规划竞 赛 | 人文知识竞赛 | 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 学术讲座 | 英语证书 | 计算机证书 | 专接本考试 | 驾驶证 | 累计学分 | ||||
申请学分 | ||||||||||||||||||
申请理由(申请项目、成果内容、形式、完成时间等)(可另附页填写) | ||||||||||||||||||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活动单位组织审查意见: | ||||||||||||||||||
系部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材料清单及件数: | ||||||||||||||||||
说明:1. 申请材料原件交系(部)审查。 2. 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申请材料复印件,原件教务处核查后返回),一份由系(部)保存,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
附件2: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课外实践项目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
系: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申请学分类别 | 申请学分 |
说明:此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系保存,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经办人:
系领导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