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校企合作教材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教材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现就2014年我院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我院教师(包括专兼职教师)担任主编的教材,教材能够体现我院特色要求,与课程结合紧密,与行业共同开发、对接职业资格标准,符合职业岗位要求。
二、申报条件
(1)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有两年以上本课程或相近课程的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教材编写经验,并有企业实践经历。
(2)教材编写团队有两名以上来自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并与行业、企业签定合作开发协议。
(3)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示范院校立项建设教材优先申报。
三、申报数量
全院立项40门左右,各系(部)上报名额为5门。
四、开发要求
(1)广泛听取行业企业意见,以实际工作任务作为编写内容。
(2)将新方法、新内容、新规范、新标准等作为编写内容。
(3)教材内容对接国家职业标准、符合职业岗位要求。
五、申报、建设程序
(1)申请阶段(6月5日-6月20日)
教材主编(包括专兼职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请表,与行业、企业签定合作开发协议,编写校企合作教材大纲。
(2)系部初评阶段(6月21日-6月23日)
各系部组织初评,并将初评通过的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请表、合作开发协议、校企合作教材编写大纲报教务处。
(3)评审立项阶段(6月24日-6月28日)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部上报的校企合作教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发文公布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名单。
(4)教材编写阶段(6月29日-11月30日)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被批准立项后,主编及时组织团队进行编写,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
(5)教材审稿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系部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后会同书稿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验收通过的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名单。
六、材料上交
(1)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请表、校企合作教材大纲、合作开发协议。(6月24日前)
(2)教材书稿。(12月15日前)
请各系部按时统一将有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杨献娟处。
七、经费支持及要求
1、教材验收通过后,给予每门教材1000-3000元的编写补助经费。
2、若教材出现大量下载抄袭等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取消“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称号,并退还编写补助经费。
附件:《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请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