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者:冯少婉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199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校企合作的体现,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1、本办法所指学生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知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2实习工作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避免实习环节的随意性。同时明确实习的时间和要求,要保证学生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实习。

2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3、学生实习期间,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

2实习是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训课程,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1实习工作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完成。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招就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实习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实习工作指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学院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等共同组成,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3实习采取学院安排、推荐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无论是学院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学院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包括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等内容,实习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学院应根据学生实习情况,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每名指导教师每次负责管理的学生不得多于20名。

5聘请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指导教师。兼职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担任,主要负责学生技能训练指导,同时承担学生校外职业导师,协助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客观真实地向学院指导教师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三、职责与纪律

1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总体协调、解决各学院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实习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2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1)负责全校实习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审定全校实习方案。

(2)审核各二级学院提出的实习经费计划。

(3)审定实习现场的选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组织实习现场教学检查。

(5)审定外聘实习指导教师。

(6)汇总各二级学院的实习总结,组织全校性经验交流。

3实习工作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制订本学院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加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建立满足学生顶岗实习要求的实训基地。要本着“专业对口、就地就近、适当集中、相对固定”的原则,合理选择实习地点和单位。实习地点和单位必须能够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较好地安排进行实践性教学。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联合制订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习工作程序文件,建立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订质量评价指标,对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3)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聘请企业实习兼职指导教师,制定实习方案,并将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实习前组织学生学习管理规章制度、实习工作程序文件、实习方案,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及其它准备工作。

(5)加强对实习过程管理、督促和检查,积极为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6)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实习要求,做好实习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7)在实习过程中,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鼓励学生在实习单位就业,主动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8)组织做好实习的考核与总结工作,完成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4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依据教学人才培养目标并结合学生实习岗位,指导学生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

(2)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和企业联合制订的实习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同时做好指导和管理记录。

(3)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过程管理,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实习任务完成后,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实习总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材料收集、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完成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

5、实习场所的职责

(1)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制订实习实施计划。

(2)实习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3)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实习教学中的作用,负责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并对学生实习质量及实习报告进行综合考核,按照实习大纲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作好教学实习总结。

(4)严格考勤,对违反规定或犯有其它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6实习学生职责

(1)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3)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实习周记,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

(4)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实习时间、地点、内容和指导老师。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实习总结,主要内容有: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方面的提高等情况。

7学生实习纪律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树立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强化职业道德,端正实习态度,诚实守信,文明守纪,爱岗敬业。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有损个人、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3)实习期间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4)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征得校内指导教师和原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5)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6)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同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其它处理。

四、考核评价

1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实行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

2实习考核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实习企业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具体的构成比例应在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大纲中明确。

3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4、学生实习期间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确因特殊原因而缺席,则须进行所缺实践环节的补习,否则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不及格不可补考,只能重修。

5二级学院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五、附则

1、本规定是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文件,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此办法精神,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