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核对2019年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学院、素质教育部:
为做好2019年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对工作,现就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作如下安排:
1.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按通科校【2018】72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与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执行。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比赛按文件统计执行。
2.教学工作量按照安排教学任务的学院(部)进行统计,请各位老师将“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分别交至相应学院(部),以便核对、汇总。教学工作量计算后请取整数(四舍五入),津贴计算取整数。
3.校内专兼职老师上不同学院的课程,教学工作量分学院统计好,并在12月20日前由所在学院汇总好,分别发送到所上课学院的教学秘书,由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先行核对并沟通修改。各学院间的核对请在12月25日前完成。
4.预科班课程,老师教学工作量(预科生指一年内无学籍的学生)由各学院、素质部统计汇总。
5.公共选修课老师将“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于12月20日前直接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核对汇总,根据学生人数计算到各学院。
6.时间安排:专兼职老师请在12月20日前完成个人统计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各学院请在12月25日完成学院内部的核对,12月26日前教学秘书完成交叉学院间的统计核对,12月27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教学秘书进行现场核查并签字确认。各学院在12月30日根据签字确认的进一步统计汇总。1月2日前将汇总表、超课时津贴发放表的电子版交教务处。1月3-5日教务处组织抽查。
7.教学工作量统计完成后,各二学院(部)应在学院(部)内进行公示。
8.对有关人员的职称认定以人事处认定为准。
9.1月3日前各学院(部)须将、超课时津贴发放表、交叉学院间的签字确认表的复印件交教务处(电子稿发88615442@qq.com,纸质版由学院院长、部主任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