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结对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8   动态浏览次数:5176
    一、结对宗旨
   
帮助每一位青年教师缩短由大学生到新教师的角色转变过渡期,尽快适应学院的教育教学的各项要求。
   
二、结对原则
    1、坚持以个人自愿拜师为主,系(部)、教研室指派为辅。

    2、师徒以经常性自主活动为主,学校统一活动为辅。
    三、结对要求

    1、师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教三年以上。
    2、徒弟:学院新引进的青年教师,职称初级(含初级)以下;从其它非教学单位引进的中级职称的教师。
    3、为了便于指导,师徒最好在同一教研室,确有困难时可在同一系(部)。
     4、新教师进校后师徒结对先由徒弟自找师傅,当自选确有困难时,由系(部)、教研室负责指派。
    5、师徒双方应根据签约的协议书履行各自的责任。
   
 四、管理措施
    1、拜师者每学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并将总结交师傅审定,签署意见后交院工会存档。|
    2、教务处、院工会对师傅和徒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3、学院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初级(含初级)以下职称者拜师三年、从其它非教学单位引进的中级职称的教师拜师一年后学院将对徒弟出师进行考核评定。
    4、每学年评选优秀师徒。对成绩优秀的师傅予以奖励和表彰。
        (注:此 办法由院工会起草,人事处参与了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