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实训中心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8   动态浏览次数:7420
    一、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应分值扣分,70分扣完为止。
    1.工作技能不熟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或可预计的合理时间内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的,一次扣5分。
    2.工作懈怠,办事拖拉推诿,影响工作进度的,一次扣10分。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抵触的,一次扣10分。
    4.不按程序办事,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5分。
    5.因违章操作或工作失职,造成财产损毁在1000元以上,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一次扣10分。
    6.安全意识淡薄,防患措施不健全,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一次扣8分。
    7.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贻误时机的,发现一次扣8分。
    8.领导督办事项落实不及时的,一次扣5分。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没有合理理由,不能完成年度内工作任务的。
    2.违章操作造成等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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