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须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0   动态浏览次数:6393

     一、毕业生的就业形式

    1、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户口与档案将被派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没有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领取“到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户口与档案将被派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

    2、签订劳动合同就业

    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领取“到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的户口与档案将被派遣回原籍所在地的人事局。

    3、签订就业证明表就业

    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表进用人单位工作,领取“到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此方式不同于协议就业和劳  动合同就业,毕业生权益较难保证,毕业生的档案与户口将被派回原籍所在地的人事局。

    4、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就业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毕业生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档案和户口进企业所在地人才中心。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这类毕业生档案与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人事局。

    5、升学

    通过专转本途径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档案与户口转入录取院校;通过专接本途径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申办缓派手续,在2年之内,待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到学校办理本科“就业报到证”。

    二、毕业生就业程序

    (一)签约程序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院成绩单”及个人自荐等材料参加双选(应聘),可与多家用人单位洽谈,但须慎重选择最终只能确定一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与多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学院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所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首先,毕业生签约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情况作全面了解(包括岗位、工资、福利、服务期、违约责任及企业发展状况等),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各项条款,与用人单位商谈后逐一填写,若有不填处请用“/”划去,有增加内容请在页边空白处补充说明,确认无误后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不要空缺不填,其中学号、姓名等请务必书写清楚。若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不甚清楚,应弄清楚后方可在协议上签名,请不要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将签好姓名的空白协议书寄给单位填写。

    其次,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填写甲方情况。具体包括单位隶属、单位性质、联系电话、联系人及档案接收部门等。务必请用人单位详细填写,不要空缺不填。用人单位填完相关内容后须加盖公章,否则协议无效。

    2、将与用人单位签好的“就业协议书”报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备案。

    3、毕业生将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过的“就业协议书”(学院留存联)交至班主任。

    (二)就业派遣

    1、毕业生实习返校前应将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过的“就业协议书”送交班主任,班主任送学院招就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学校将其纳入就业方案的第一批派遣计划,并将该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7月上旬为毕业生办理好“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毕业时不能提供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过的“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学校原则上均在7月份将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到原籍户口所在地人事局。

    缓派申请:特殊不想派回原籍户口所在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缓派申请表。申请缓派“就业报到证”的同学,应在毕业当年12月20日前办理完派遣手续,如果在12月20日前不能提供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学校原则上将该毕业生派回原户口所在地人事局。学校每个月都会办理一次零星派遣,原则上限每月20日左右,遇休息日顺延。申请缓派的这类毕业生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根据“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邮寄给毕业生(或由毕业生直接到学校领取),并在“就业报到证”开出二周内,将毕业生档案转至报到地址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三)报到须知

    1、毕业生到校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学校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邮寄给毕业生。

    2、毕业生拿到“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址报到落户,并查询学院档案寄达情况。逾期不到“就业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地址报到的,后果自负。

    (四)违约改派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应守信用,讲诚信。一般不得随意违约改派。确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用人单位的,自毕业离校之日起2年内可按下列要求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1、签订《毕就业协议书》后提出违约,应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①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系部同意;②原协议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③原“就业报到证”;④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
    2、改派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请自行与原接受档案、户口的单位联系转至新的接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