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0   动态浏览次数:7370

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815日,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11号)。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农技特岗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特岗农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意见指出,农技特岗计划属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涉农专业学历,并符合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服务期间,特岗农技人员户口应统一由省级工作协调小组指定的有关单位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整个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整个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特岗农技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后,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先、公务员定向考录等各项优惠政策。

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需求,结合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科学测算农技特岗计划实施规模,优先选择现有或今后3年内将出现空缺编制的(县、区)落实,逐步吸纳符合条件的特岗农技人员进入常设岗位,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更新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