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审批管理制度》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申报及审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教职工人员。
第三条 因公出国(境)经费应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四条 申请人或申请团组在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前,应先填写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明确经费来源,由财务处审核,明确出国(境)费用是否属于“三公”经费。
第五条 申请人或申请团组在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中,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进行出访经费预算,根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加强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通科校〔2018〕59号)》填写申请材料。由财务处对出访经费进行审核,对外合作处对出访任务进行审核。
第六条 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在30天内,到财务处办理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核销手续。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2019年4月4日印发
附件: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