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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信息中心资产管理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77
   

图文信息中心资产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规范本部门资产管理,明确本部门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学校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范围

 本规定所称资产包括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

 二、资产管理体系

 本部门资产管理实行分类归级管理: 

1、一级管理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其职责为:

1)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细则、程序;

2)对资产的申购、调拨、改造、变卖、报废等有关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3)随时检查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情况; 

4)及时了解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现状:资产有无长期闲置、使用不当的情况,有无保管不妥、维护不够精心的情况;

5)发现不需用的资产,要做好内部调剂,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6)指导做好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资产安全性;

2、二级管理责任人为部门资产管理员,其职责为:

1)负责资产的账务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资产明细账,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类别、数量、使用年限、原值、折旧和净值。

2)每月末定期对本月变动的资产进行核对。

3)每年协助学院资产管理办共同进行资产盘点,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4)编制资产增减变动表。 

3、三级管理责任人为资产使用人或指定负责人,为资产的实物管理人,其职责为:

1)负责资产的实物保管。 

2)负责资产的使用与维修的申请、验收。

3)发现毁损的资产,提出申请及时修复,保证资产完好。

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办公设施等资产建立明确的责任人。

三、资产的档案管理

同时在资产卡片的基础上,建立资产管理档案,保管好资产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认真做好设备修理及各种突发性事故的记录,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制定和更新、保管。 

四、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

部门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均严格按照《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

五、资产的移交

移交是指内部资产调整或工作异动等原因,对所管理的责任资产进行责任移交。

1、移交由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提供移交清单。

2、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按《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程进行资产帐目处理。

3、移交的资产由接交人按资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和检查,如发现与帐目不实应立即提出核查。监交人负责整个移交过程的组织与监督工作。

六、资产的维修和报废

如资产损坏后,由资产管理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维修报告,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予以修理,无法修复的资产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向资产管理办提出申请报废。

七、资产的闲置处理

资产闲置后应进行维护,清洗干净并封存,存放于指定地点,做好标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管理填写申请报告,向资产管理办申请调出处理,并做好相应资产帐目管理。

八、资产的维护和保养

1、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资产管理按要求落实到使用部门和个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把资产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3、各使用部门对所辖资产应派专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兼职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使资产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应按所规定的技术参数使用,禁止超负荷运行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使用寿命。

九、责任界定

1、管理不善造成部门资产损失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因使用不当,误操作造成部门资产损失者,追究当事的相关责任。 

2、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或将部门资产借给出他人使用,否则按偷窃资产处理,一经查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属偷窃、故意损坏资产者,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部门损失,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所有人员(含负责人)在岗位变更(包括职位调整、离职)时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具体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对照资产登记表进行监交并做好相应记录,资产移交不完整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5、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资产指定负责人隐瞒或不及时上报的,由资产指定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6、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上报后处理无结果,责任界线不清楚的,由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十、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图文信息中心。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图文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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