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举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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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纪检、监察、审计处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监督三项职责,分别对院党委、院行政负责。

  纪检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对党员进行教育。

     (2)检查和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学校党委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协助党委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案件。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6)纪委要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学校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

  监察工作: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组织对重点问题的监察工作。

     (6)组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审计工作:

     (1)制定和完善学院有关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

     (2)对本单位和所属部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

     如: 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办学效益、经济效益;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单位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专项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经营单位租赁、兼并、停业清算,等。

     (3)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4)对学院中层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协助上级审计部门做好有关审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