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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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把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3.工作目标。在与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苏发〔200514号)的目标进程和工作措施相衔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200820092010年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规划》的各项任务,力争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4.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5.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贴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引导党员群众正确看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成效,把党组织的引导教育和党员群众的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认同,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

  6.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坚持主题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2008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2009年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以后每年根据形势要求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继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突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廉政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健全廉政教研机构,完善教育培训师资库、教材和课件建设,反腐倡廉教育课时不少于教育培训总课时十分之一。

  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在继续学习吴仁宝、张云泉、邓建军等先进人物同时,在全省再树立和宣传一批勤廉先进典型,开展巡回报告活动。针对每年反腐败工作重点,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警示和教育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统筹整合正反典型宣传教育资源,到2010年在全省形成一批功能较为完备的教育基地,争创一批全国性教育基地。

  坚持廉政文化建设和阵地建设相结合。坚持先进性和大众性的有机统一,建设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江苏卫视《廉政时空》电视专栏、新华日报《江苏党风廉政》专版、党的生活杂志《反腐倡廉》专刊、中国江苏网反腐倡廉网络评论专栏、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节目等作用。

  坚持部门负责和齐抓共管相结合。各级党委继续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作出年度安排。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的整体效能。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7.加强制度建设的梳理、规划和创新。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根据党和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使制度建设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相配套。2008年为制度规范执行年,重点抓好对现有制度事项的内容和运作程序的梳理,并按照行使类别、主管领导和内部负责机构、人员职责分工等项目,编制制度目录;围绕对权力的规范运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办法,着力推进制度规范化,提高制度执行力。在此基础上,20092010年,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约束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8.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的各级委员会的重要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完善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制定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进一步理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能和权力配置关系,界定相应职能权限,完善党内权力结构。继续做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

  9.完善有关追究和惩处制度。抓住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8年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制定行政问责实施办法,20092010年,建立有关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人事惩戒办法等制度,制定关于对违纪违法单位和人员限制或剥夺从业资格的办法。

  10.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制度。建立部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完善相关外部制约机制,基本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平行制约的权力配置框架,做到厘清权力界限,明确权力职能,规范权力行使。

  以加强防控为重点,实行风险制约。20082009年结合对制度事项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尤其要有效辨识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结合相应行政、业务工作,强化预防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以赋权适度为前提,实行分权制约。20082009年探索研究从决策、执行、监督层面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予以适当分解,明确职权,规范运行程序,实行相互制约;对许可审批、登记发证、年检验收、检测检验、行政处罚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在岗位设置上推行互不相容控制法,实行程序制约;对重要职权行使推行同一角色AB制,实行交叉制约。

  以界定权限为主线,实行流程制约。2009年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制度事项,要逐项确认行使依据、程序、时限以及相应责任,并编制工作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路径,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探索导入标准化管理,进一步限制自由裁量、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

  以权责一致为核心,实行问责制约。2008年全面实行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等情况,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据规定程序、规定权限、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况,实行问责追究。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11.突出监督重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监督的重点对象;对党的政治纪律、科学发展观、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是监督的重点内容;有关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资源管理等决策事项和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行使事项,是监督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

  加强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2008年制定有关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建立决策评价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健全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20082009年各级党委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所管辖干部的勤廉状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健全四级联动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体系。完善省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健全市厅级领导干部接受点题述职述廉的操作规定,提高县、乡(镇)领导勤廉公示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的实际成效。加强巡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和省级机关的巡视,开展对县(市)、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的巡视,做好巡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对下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综合效用,定期和及时充实、更新档案信息,探索建立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稳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资源重组,在全省农村完成乡镇分片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

  12.建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编制各类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分类,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20082009年各地各部门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制定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意见,所有公开事项都要接入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对权力运行信息的披露和管理。20092010年全省建立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推行全程电子化运作,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把公开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网上监察系统。20082009年各地各部门对本单位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网上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可查可控,随时掌握有关权力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信息。2010年建成省一级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控。

  1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推进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2008年党务公开从乡镇基层向县级党组织延伸,20092010年逐步向县级以上党组织延伸。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察,继续促进国家和省的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审计监督,继续推进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有资金分配权、资金运行量大的部门和领域的审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建立职务犯罪预警和防范机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支持政协通过提出建议案、提案,开展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评议党委政府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新闻舆论监督规定,支持新闻舆论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落实、党政纪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的监督。

  五、加大源头治理改革力度

  14.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建设。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加大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的主要途径,探索和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推动反腐败源头治理的深化。

  15.推进源头治理各项改革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制度,规范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做法,实施差额选举、差额票决,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运行、公开公正。制定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公众评价体系,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取消和调整一批项目,并加强后续监管;整合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资环境投诉中心等机构的作用,优化发展环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执法活动加强管理。继续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092010年逐步在全省推开。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落实,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制度。继续推进四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082009年,将行政机关和基层站所的职能以及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项目,统一整合进入中心,提供全方位、零距离、一站式服务。对暂不能进入中心的单位和项目,要制定办法,纳入统一管理。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2008年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收支分类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深入贯彻《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有效监督。20092010年,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强化绩效管理。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继续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健全政府投资体制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稽查制度、后评价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论证制、公示制、绩效评估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及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外派监事会、企业巡视组和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组三位一体监督制度,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尤其要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20092010年,进一步完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制度,积极探索国(境)外国有资产和全流通条件下国有股权的有效监管制度,完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制,推进综合性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严格国有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进场交易等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以政府、企业、个人为对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整合信用信息资源,与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结合起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6.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落到实处,严防资金跑、冒、滴、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等行为,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行为严惩不贷。

  17.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医疗、涉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现象;对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对环境污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查处力度。

  18.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2008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20092010年逐步建立起行行有规的职业规范、级级有责的责任规范、人人参与的行为规范,实现政风行风建设从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

  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9.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既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又毫不放松地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方面的案件。加大惩治力度,不断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率和查处率。

  20.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严格依纪依法查处案件,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完善和创新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强化线索管理、综合分析和督促检查;完善举报办法,提高实名举报率,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乡(镇)案县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等三项制度。规范办案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手段,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21.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履行职能。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

  22.发挥办案综合效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发案规律,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专项整治,推进源头治理。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增强办案工作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八、把《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24.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纪委协助省委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各项任务,作出周密部署,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作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25.开展监督检查。省纪委协助省委健全督查、奖惩、考评等工作机制,每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情况列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

  九、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6.确立更高的工作目标。在201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的基础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的突破。经过努力,进一步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7.明确更高的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和与时俱进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加大改革的推动力,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强化监督的制衡力,提高惩治的威慑力。借鉴国内外、省内外的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党情、国情、省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