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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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院中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并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
一、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本部门(单位)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及其他项目的招投标等活动;
三、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
   四、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
五、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六、不准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七、不准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外经商办企业、开公司、从事第二职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九、不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占为己有;
十、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加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及其他方便条件;
十一、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杜绝“跑官要官”,不准借选拔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十二、必须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申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