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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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党内有关法规,现就我院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学院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党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加快我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驾驭事业发展的能力。

2、坚持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逐步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坚持真实客观原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公开内容真实、客观、可信。

4、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操作、循序渐进。要坚持联系实际,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公开内容紧跟形势变化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5、坚持相互促进原则。党务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校务公开,形成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主体

1、学校各党务部门;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下属党支部。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与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中心工作方面。学院教育教学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进展情况;党委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情况;为教职工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方面。党组织学习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德育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学院各基层支部组织建设责任制及执行情况;党组织的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后备干部推荐、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奖惩等。

4、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党风廉政教育情况;信访及案件查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6、其他事项。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党员代表大会

党代会是党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党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院定期举行党代会,要通过党代会全体会议以及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等各种形式听取、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

2、其他形式

(1)会议形式。将宜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中层党政干部会、党员大会、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公开。

(2)公文形式。宜公开事项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

(3)媒体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公开。

(4)接待形式。设立每两周一次的党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在学院网站上设立网上书记信箱,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5)投诉形式。党委公布信访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负责校内外人员投诉事宜。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学校各级党组织应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提出指导性意见。

2、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对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事项,即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消或终止,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为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在本辖区网站上设立相应的党务公开的栏目。

3、依申请公开。党员可按有关办法向各级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各级党组织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可以公开的,各级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4、收集反馈。各级党组织应定期收集整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署名意见,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

5、整理归档。各级党组织要设立《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簿》,对公开的事项进行汇总登记。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妥善保存,归档备查。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每年或半年或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按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该项工作结束时还要进行总结性公开。

4、依申请公开,主要指对党员申请公开的事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党务公开的组织与实施,学校党委设立如下组织机构:

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委员、党群职能部门、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书记组成。

职责:组织和领导党务公开工作,研究确立方案;审定党务公开的事项;负责党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

2、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组长由党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处人员组成。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及考评;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等具体工作;负责对党员及教职工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或提出方案,并定期向广大党员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委员组成。

职责:在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建立本单位党务公开档案;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及教职工提出的有关党总支问题做出解释或提出方案,并定期向辖区党员和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在纪委)

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副书记、纪监处和工会负责人及党员代表等人组成。

职责:监督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间等是否规范;党员和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教职工对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测评,对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反映给有关部门,同时督促落实。

(二)健全配套制度

1、完善信息收集处理与反馈机制。注意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有效的党内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办理。要保证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正确、及时地应用到工作中去。

2、建立责任追究制。各党务部门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党务公开义务的;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实施公开的。

3、健全考核机制。党务公开工作将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其他

1、各基层党组织应该参照党务公开的基本精神,制定相应的办法。

2、本方案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符处,则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中共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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