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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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在深化学院二级管理中推进系部民主管理,更好地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院又快又好地发展,经研究,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全面推进系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我院系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公开、民主集中、客观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学,积极拓展系部民主管理的渠道,努力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系部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

二、基本要求

凡涉及系部党务、系部建设、系部管理以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必须按规定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7天;凡涉及系部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等应在其生效实施的全部时间内公开。基本要求如下:

(一)规章制度、计划与总结

1.系部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由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安排专人保管文档备查。

2.系部规章制度,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要有教职工代表参与讨论、表决),并在教职工大会和网页上公布(暂未建立网页的,要发送到每位教师的电子邮箱)。

3.学期、学年计划与总结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

(二)党建及组织人事工作

1.系部党组织设置、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系部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情况,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并在系党员大会、网页、公告栏或适当方式公开。

2.教职工评奖、评优、国内外进修培训、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学科带头人选拔等事项,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其原则、依据、程序、进程、结果要在教职工大会、网页、公开栏上公布。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惩的政策依据、程序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考核、奖惩工作的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4.师资引进计划,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

(三)教学与科研工作

1.系部的排课原则由集体讨论确定,要将所有教学任务统一纳入排课体系,公平合理地排好课。排课方案在上报学院之前要在公开栏(或其它形式)予以公示。

2.教学检查结果要及时通知相关教师。

3.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及时通报,或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教师。

4.课程建设、实习实践等工作,要进行集体研究,以教职工会议、网页、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开。

(四)财务工作

1.系部要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创收、报销、奖惩、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等工作。财务管理制度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后形成决定。相关制度要在教职工大会、网页上公布。系部的内部创收分配政策要报学院人事处备案。

2.年度经费使用计划、不可预见的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奖励与分配方案等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

3.学院划拨经费、系部创收以及其它各类资金收支的具体情况,要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及时通报,学期末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各类资金收支的总体情况。

4.要建立资金收支台账,做好资金收支的记录与统计工作。凡要求公开的财务收支计划及财务收支结果,应提供书面资料,并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信息,在规定的公开范围内接受查询。

5.专业、课程、实验室等建设费使用方案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向项目组全体成员公布,使用情况要在每学期末及项目完成时向全体成员公布。

6.经学院批准、为教学科研目的而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财务公开,参照本意见执行。

(五)学生工作

1.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2.学生的评奖评优评助工作,要严格按学院相关规定的程序执行。

3.学生活动经费、奖励经费的来源与使用情况,要以会议或书面的形式向系部党政领导、学工处及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公布。

4.其他事项(包括学生干部选拔、就业推荐等),要以网页、公示栏、会议等形式公开。

(六)其他工作

1.学院有关规划、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工作要求等,要及时通过系部教职工大会传达,或通过短信、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告知教职工。

2.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根据实际及时公开。

三、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党政办、组织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党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系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和工会负责系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2.各系部要成立系务公开工作小组和系务公开监督小组。系务公开工作小组以系党总支书记、主任为主要领导的工作小组,负责系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以5-7人为宜,要有系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参加。系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系工会主席、党风监督员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系务公开的监督实施。

3.系务公开工作实行责任制。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公开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4.要结合系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

5.各系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对有关事项的讨论要记载于专门的会议记录簿。相关公开材料由系留存备查,重要资料按规定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6.加强监督检查。由院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和工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系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适时组织教职员工对系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未按要求实行系务公开、且教职工意见较大的系部,学院将视情节和后果进行处理。

7.加强考核评价。学校把系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系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8.各机关部门也要根据学院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加强民主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